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,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营造平安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人员出入管理
1.出入校园的教职员工、餐饮、超市、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、施工人员须持工作证或后勤集团核发的校园出入证,凭证进出校园。
2.临时入校访问人员需将入校人员名单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电话、单位名称、学校接洽人信息)报其分管院长,经批准后报安全保卫部后方可入校。未经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。
3.持工作证、校园出入证人员入校,须在校门处向校卫队员出示证件(人证相符)方可入校。
4.学生持学生证入校,须在校门处向校卫队员出示证件(人证相符)方可入校。
二、车辆出入管理
1.校园内禁止人力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、电动滑板车、电动平衡车、燃油摩托车及不符合交通法规的车辆入校。
2.教职工自用车辆,需在城院在线APP办理车辆登记,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。
3.餐饮、超市、快递、保洁等后勤服务用车,施工用车等常规车辆需持后勤集团核发的车辆出入证,凭车辆出入证在校门口登记后方可入校。
4.经批准的临时入校访问人员驾驶的车辆可经登记入校,其它临时入校车辆须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方可入校。
5.入校车辆的驾驶员、乘载人员必须拥有工作证、校园出入证件或经过批准,校卫队员核验证件或做好信息登记后方可放行。
6.餐饮等商户用车在如下时间段进入校园,其它时间一概不得入校:早7:00前、上午8:10至9:50、晚17:00至22:00。
7.餐饮统采统购服务、超市、快递等车辆原则上不限出入校园时间,但车辆入校后须按指定线路运行。
8.学院禁止管制刀具、酒水、危险品及未按规定的统采食材进入校园,校卫队员有权检查所有车辆装载的货物。
9.入校车辆要按照交通标识行驶,一律在停车场、停车位停放,不得停放在没有规划停车位的道边。
三、违规处理
1.出入校园的人员、车辆必须服从校卫队员的管理,否则校卫队员有权禁止其入校直至取消出入证件。
2.入校车辆不按交通标识行驶、不按规定停放的,第一次将受到警告,再次出现相同情况,将永久禁止进入校园。
四、其它
1.本办法归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安全保卫部解释。